你们还是跟我们回警局做个笔录吧,把详细的过程写下来,我们好结案上报。队长站在公家立场也正好替周警官解围。

“还有一个人在逃怎么就匆匆结案了?”周警官什么都没赶上,觉得有些不甘。“他是弃车逃跑的,我们现在追还能追得上!”

你知道是他往哪儿逃了?这茫茫夜色里的乡间小道,怎么追?四兄弟组已经名存实亡了,我们现在可以给上头和市民一个交待了。

队长的话语里面充满了行业智慧,每一桩案件不可能都做到尽善尽美,如果硬要把四兄弟全都抓到才结案的话,那又是茫茫无期。索性先教了案再说,现在抓到三个,还有一个活口,已经是很大的收获了。

而顾云来这一方,终于全都活着回到市区。想起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这个夜晚注定是难免了,索性就在局里录口供。

陆鑫源把两名嫌犯的死全都揽到自己头上,说他们有枪,他这是自卫杀人。

对方有枪是没错,但是现场遗落的枪支并未击发过。也就是说,陆鑫源是在两个人还没开枪的时候就将两个人轧死了。客观上,无法判断不法是否侵害正在进行。所以……

“别唬我,想诓我一个防卫过当过失杀人?他们都是穷凶极恶的罪犯啊,手上都有人命的。拿枪指着我,难道我要等到他们开枪之后才能反抗吗?”陆鑫源据理力争。

队长其实是想让陆鑫源了解到,理所当然的行为不是由自己来认定的,而需要司法解释。

但这一次陆鑫源是对的,专门的司法解释叫侵害紧迫性。面对持枪悍匪,对方可能造成相当严重的侵害行为,所以这种紧迫性是存在的。陆鑫源作为公民可以选择防卫行为对犯罪行为进行遏制。

这样看来,陆鑫源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的。

可是队长又说了,根据现场的勘察,陆鑫源的车辙印明显存在二次碾压的痕迹。这性质就变了,你该怎么解释呢?

陆鑫源心里咯噔一下,果然是一件严谨的事,他有些后悔不该像泄愤一样实施二次碾压。他的解释是,当时太慌忙,对车辆的操作失误了。

没关系。队长合上卷宗,刚才下了一场雨,把痕迹给冲掉了。而我们又没有带着相机取证,所以……感谢你们的配合!公平可以配合警方抓捕,但是不能击杀。口头警告,下次注意了。

于是陆鑫源没有责任,但是锦旗啊,奖金之类的自然也没有了。

陆鑫源心情有些复杂,这算是队长对他网开一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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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途漫漫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兔九三只为原作者雁北落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雁北落并收藏红途漫漫最新章节第310章 家和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