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哲七头晕目眩的中毒感觉已然消去,精神变得亢奋,内气流转也畅顺许多,“这小子说得不错,他的血确实有巨大功效,只是我一次不能吸食太多,那便于我身子无碍,适才险些被他砸死,你奶奶个熊,真是个顽皮的家伙,哈哈,哈哈哈哈。”越想越是兴奋,禁不住笑出声。森林里无路,遮天敝日分不清东南西北,麦哲七努力耸动鼻子,辨识傻根血液留下来极微弱的气息,一路追踪至此,见得傻根留在树枝上的外套,禁不住一愣。

小子把衣服挂在这儿是什么意思,是怕我找不到他引我来此,还是他尚在附近,只是暂时离开,麦哲七疑惑看向四周,此时虽然是正午,但阳光被一层又一层枝叶遮挡,淡淡的灰雾飘浮于树冠,树下地面显得阴暗无比,厚厚枝叶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腐败气息,间中夹杂着傻根血液腥味。

怎么这里血腥味浓了起来,难道他在这儿遇到什么怪物袭击?麦哲七警惕望望四周,风停息凝,不见有何异常,仔细瞧地面,果然见得一滩血渍。他抢上几步,拾起沾上鲜血的叶片,血渍尚未凝结干透。“好东西可别浪费了。”把树叶放到唇边舔食,血液入喉,全身打了个颤动,那个爽劲,麦哲七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舔完一片带血叶子,又去拾另一片,直把傻根流出的血都舔食光方才心满意足。

“小子,我的好小子,你在那里,爷爷来找你了……”迈步往傻根留下气息的逃跑方向追将下去。

一个时辰后,傻根走在林中一条小河旁,一边弯腰捧水喝,一边谨慎观察四周,突然他脸色一变,咒骂道:“真是阴魂不散。”

这家伙难道长着一对狗鼻子,怎地总能找着我?傻根简单清洗伤口,跃过河流,往丛林深处奔走。

不大一会儿,麦哲七追到河边,此时的他异常狼狈,身上衣服破烂不堪,混身血迹斑斑,左手肘部更掉下一大片长毛,左脚一跛一瘸,走路并不顺畅。

披头散发,脸色阴郁,双眼怒火滔天,他对傻根的恨已然超越对其身上流淌的血液的喜爱,他的脚,因他而伤,他混身伤口,因他而起。自逃出地牢以来,凭借自己一身高强武功,做事从来顺风顺水,无往而不利,把当年有份捉拿他的岭南高手杀了三个,又只身一人独闯黑水庄,闹了个天翻地覆,打伤南门小雨母子后全身而退,所有事都在自己掌握中。

今天落得如此难堪狼狈,全因这个奸诈狡猾的狗崽子而起!

一个时辰前的血色藤条,险些将他处于死亡边缘,得捡回一条性命,实非苍天有眼,而是一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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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刀风云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兔九三只为原作者乌梁海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乌梁海并收藏逆刀风云最新章节第526章 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