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九七不太明白。

为何他的命有一天会握在旁人的手里。

他是野惯了的,从小摸爬滚打学了一身本事,初初崭露头角便打出了名声,腰间佩一把刀便无所畏惧。

一路向着南走,最后在繁华的长安落了脚,他自小在荒凉的北漠长大,从没见过这么热闹的街市,打心里喜欢。

他初出茅庐,虽记着师父的叮嘱,十几岁的年纪,也分不清谁人心怀不轨,加上住的地方在边疆,又没怎么与中原的人打过交道。

因着不知世事,是落魄过也狼狈过的。

最狼狈的时候,他在码头帮人搬远货物,却因着听不怎么懂官话,长得也有异族之相,便被旁人欺负,半分工钱都没拿到。

他什么都不懂,哪怕一身武功,却也不敢轻易动手。

路过的人都在看笑话,看够了笑话便一走了之,只一个小姑娘被几个仆人围着往船上走,经过他的时候小姑娘抬头看了他一眼,悄悄往他手里塞了个荷包。

她眼睛清澈得如同山谷中的溪流,递给他荷包的时候弯了弯眉眼,笑了一声,声音娇俏如同一只百灵鸟。

九七愣了半晌才低头看自己手里的荷包,荷包颇为破旧了,上面绣的交颈鸳鸯也磨损到起毛,但是里面有些碎银。

九七后来打听到,那艘船是往长安去的,后来他便也一路往南,在长安落了脚。

他不知那个小姑娘是否在长安,人海茫茫里也寻不见,但是他非常努力地融入长安,官话都是现学的,让人听得懵懵懂懂,一知半解的,时常惹笑话。

但是他学得很快,不久便能毫无违和感地融入长安那些儿郎里了。

他身手好,很快便被一个赌坊的老板聘请过去,替人当打手,九七就这么混迹于酒肆与街边市坊,倒也混出些名头。

他生得也俊俏,因着汉胡混血的缘故,多了几分说不出的韵味,眼角眉梢皆是风流,打街市走过,不知多少姑娘红了脸偷眼看他。

红桥垂柳,蒙蒙细雨,白衣少年意气风发,头发用玉冠高高束起,腰间是用银丝绣了暗纹的束带,脚踏青底薄靴,眉眼轻薄,哪个姑娘见了不动心?

赌坊离着烟花之地不远,莫说他因着练武锻炼成的那副身量,光是他那张皮相,便不知多少姑娘哪怕是不要钱也想与他春风一度。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端得上风流不假。

他脾气又好,说话也讨人喜欢,哪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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