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枪有多强吗?
有多强,才会被称之为百兵之王吗?
我来告诉你吧!
事实上,在古代的时候,训练新兵,征收民兵,乃至训练有素的士兵们日常操练的…………
就不是剑!而是这一杆长枪啊!
为什么?因为距离的优势?
诚然这也是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但最最重要的,还是枪的便利性。
一寸长,一寸强,试想在水平相同的二人之间,一人持枪,一人持剑。
二人对垒,谁胜谁负?
当然是有着绝对距离优势的枪。
且枪的生产成本要比剑来的更低,更别说在那近身肉搏为多数的场景中,能从更远的地方伤到敌人是多大的优势…………
况且,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因为剑术需要日夜磨练的技巧与功夫才能使得好,枪却不同,上手简单亦杀伤力强。
可以毫不掩饰的说,若是以剑面对长枪,那就起码要有那距离差倍数程度的实力才能与之一战。
眼下,深知这点的三人已经义无反顾的来到了被月光登临的剑之街海滩。
残雪与沙子掺杂在一起,让本该干燥的沙地湿润的很,踩起来也很有底。
悠悠月光照射在浪花上,蓬荜生辉,泛起哗啦啦的白露凝霜。
冬天的海风,还真挺凉。
来到约定的地点,三人已经发现,不远处的石礁前,正同样站立着三个气质不凡的人,凝视着自己这边。
其中一个身材不高,梳着蓬松的短发,脑袋两边则是剃的像片草坪。
另一个梳着中分的长发,遮住了耳朵,又有一缕马尾盘在身后。目光像蛇一样眯成了一条缝。面带微笑的看着青山这边。
最后这男子眉清目秀,身披着银色坎肩,内里穿着白色布衣。
缠在腰上的袍尾还有银色的淡淡龙纹,无论怎么看都是异国的服饰。
细看之下,站在阴影中的他,眼角上还有两撇淡淡的红妆。
他们就是当今世上,赫赫有名的……三名枪!
“感谢几位的如期到访,在下姚万里,乃是三名枪的话事人。”
一点头抬手,姚万里长枪背在身后,就着月光对青山一行人行礼表示欢迎。
“差点就因为某人而无法如期到访了…………”
爱丽丝把头别向海面的方向,这样小声嘴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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