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五章御剑那个亲征……

御剑亲征是什么概念,李果浑然不知。但是他百分之一百的肯定,这绝对是莫愁喝了酒的后遗症。

而且这个后遗症的威力绝对是在那个让十几个姑娘直接躺尸的酒神咒之上,也许是带着几千万把飞剑漫天遨游、也许是让天空剑如雨下,更或者是单纯的提着出鞘上街溜达一圈见着个不顺眼的就戳一窟窿。

但这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李果确定,一旦莫愁亲征成功了,那么李果这个年,是绝对没有办法安稳度过的,更大的可能,是李果和莫愁摇身一变变成国家级通缉犯,头像印在传单上,每个居委会门口贴一张,两个人的大头贴上还跟卖猪肉似的明码标价……

李果一边想,一边饱含着因为对这片土地的热爱而产生的泪花,直接在犄角旮旯的地方走直线飞奔了起来。

那叫一个飞檐走壁、那叫一个衣袖带风,如果把他身上的羽绒服换成古时侠客们飘逸有余但严重影响灵活性的长褂,再配上一把挂着妩媚寒光的七尺青风,那着实是一个可以让任何有着公主梦的少女为之心碎的存在。

前提是李果必须把脸挡上,毕竟王子大多比李果帅。每次李果从网上看别人转帖的阿联酋王子照片,他的心都会被无情的捏碎一把。

不过李果现在已经在某些方面全面越了那些个王子们。毕竟哪个国家的王子也没办法穿着羽绒服还能横在墙上违反物理定律的一路疯跑。

就跟正在追羊的德国牧羊犬似的。

也幸好,这个点大多数人不是在睡觉就是在上班,而且老天都好像帮李果,天阴沉沉的,连平时坐在窗户里晒太阳的老头老太太今天都没有用那种特务一般的眼神扫视着窗外。

当李果翻山越岭、喘气如牛的直接从栏杆翻入鸟子精小区的时候,他本能的感觉到最少有五把狙击枪在刚才一瞬间朝他瞄准了一下,不过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应该是鸟子精布置的暗哨现这翻墙的孙子不是别人了。

来到鸟子精的楼下,李果已经几乎力竭,这种高强度的运动度对他来说完全就越了极限,毕竟他的体力完全属于正常人水平,而刚才那个跑路的独门绝学,书魂大叔俨然没有告诉李果究竟有多消耗体力。

“莫愁”李果在楼下高喊了一声:“我来了”

喊完之后,李果隐约还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因为平时不管在楼下喊谁的名字,莫愁无论在干什么,都会跑到窗口去用水润润的眼神注视着李果。而现在……莫愁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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