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决定要去唱歌,也算是想了很久才定下来的事情。

虽然那个时候,整天无所事事,虽然这也算是我想要的生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面却总是觉得有些不充实。

怎么说呢,可能正是因为年少轻狂吧,眼瞅着大学的生活就要过去,毕业以后很有可能我就会离开这座待了将近三年的城市,所以多少有些不舍,不敢相信,我虚度了这么多的时光,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的都在追求梦想(寝室里面的几个畜生除外),但是我却什么都做不到。

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的,我对生活的看法也发生了变化,可能是有些不不情愿,不情愿我回到家乡之后依旧一事无成,就算以后我真的靠着爹妈打点当上了一名蛀虫音乐教师,但如果到了那个时候,跟学生们聊天,聊起大学生活,我不想这回忆之中只是网吧食堂加寝室吹牛逼。

所以,不管成功与否,我也想去试试,最起码能够留下一丝回忆,对于这座古老的城市,也对于我的大学生活,还有就是苏译丹,我想在最后,也能留给她一些什么,我之前问过她,毕业之后有什么打算,她对我说,回沈阳。

如果她回沈阳了,那我呢?这确实是个很头疼的事情,我想在最后的日子中跟她告白,但是告白总要拿出点诚意来,所以我需要钱,记得之前有一次上街的时候,我曾经见到过那些所谓的流浪歌手,抱着把吉他,身前着吉他袋子,自顾自的弹唱,甭管唱的好坏,但是袋子里面总是有些钱。

后来我跟竹子他们也讨论过这事儿,竹子对我说,估计这些家伙一天纯收入都破百,节假日另算,我自认为自己的歌声不输给他们,而且吉他我也玩的很熟练,流行曲什么的基本上都会,还有就是,能在大家的视野中唱歌,这或多或少都有些接近我最初的梦想。

所以我决定了,实习的这段日子里,就去卖唱。

在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们的时候,竹子和亮子都很惊讶,他们不相信我这个挫男会有那勇气,当然了,我最开始的时候也不怎么相信,不过直到看见那枚戒指后,我真的就下定了决心。

那枚戒指的标价是两千七百三十五元整,是我陪苏译丹逛街的时候在一家购物中心里面瞧见的,苏译丹虽然平时很爷们儿爱摆臭脸爱吃肉且小胸,但是她确实还是一个女人,在路过那里的时候,我发现她有意无意的望了那枚戒指好几眼,女人好像都很喜欢这种亮晶晶的石头,她也不例外。

当时我下意识的掏了掏口袋,愣是没敢言语,但是心中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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