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最好的款待

当彭礼和黄元寿正在讨论手里的毛笔是小狼毫还是大狼毫的时候,苏轼正在隔壁的汤饼店里大快朵颐。

“彭兄,笔有丰狐、蟓蛉、龙筋、虎仆及猩猩毛、狼豪,何来大狼毫小狼毫之分?”

彭礼轻轻地用笔尖点着自己的指甲笑道:“黄兄此言差矣,狼毫其力介乎羊毫、紫毫之间。质较脆,不耐摩擦。

南方通体狼毫,佳者用狼尾,用水发开全毫,用之最宜;北笔内用狼毫,中实以鬃,外覆兔毛,发透全笔,实用稍差。

不过,此狼毫笔被人谓之小狼毫,盖因此狼毫乃是取自黄鼠狼之尾。

如今我手中的这支笔,用的却是天山灰狼的尾毛,自然被人称之为大狼毫。

这支笔笔锋很硬,不耐墨汁,写出来的字瘦骨嶙峋,刚劲至极,不可多得。”

黄元寿拱手道:“彭兄博闻强记,愚兄佩服,只是你我如今身陷囹圄,本该栖栖遑遑,为何却有心思在这里讨论这些雅事?”

彭礼呵呵一笑,用银币付过笔钱,提着笔盒走出四宝店指指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道:“去岁月圆之时,老夫也曾与友人在闹市闲游,今日之境与去岁何异?

此去西关一万里,烟波浩海无人愁!”

黄元寿笑道:“愚兄也有此感,临来哈密之前,老夫曾与老妻言,此去万里之遥,恐将埋骨荒蛮,已经让她给我准备了衣冠冢,并且留下一缕头发,老妻闻言嚎啕不绝,今日思之,真是滑稽。”

彭礼哈哈大笑道:“一样,一样,都是一样的,如今我等心思大定,既然无颠沛之忧,不如就把这里当做宦游之所,三年之后再回大宋,上下无忧,岂不快哉!”

黄元寿跟着哈哈大笑,牵着彭礼的手笑道:“速走,速走,太后与长公主已经在云堂备下晚宴,我等不可失礼,免得被西域之民笑话。”

彭礼哈哈笑道:“什么西域之民,黄兄睁大眼睛仔细看看,不论是刚才那处缝衣之所,还是方才路过的制靴之地,店家都操着一口伶俐的宋话,就连那个西域皮匠的宋话,老夫也能听得明白。

这样的地方,与我大宋城关何异?

你看那处名叫杏花楼的地方,定是一处风流所在,待我等休沐之日,定与黄兄探查一番,与西域豪客争一下缠头,看看这里的姐儿到底是喜武,还是爱文!”

“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既然彭兄发了少年豪气,愚兄怎能不紧紧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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