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成带着大队人马赶到山脚下时,斥候队已经杀进了山寨贼匪们的聚义厅。

厅中的几位当家虽然奋起反抗,可一个个都喝的半醉,哪是斥候老兵们的对手。

“斩杀七个,余者丧胆求降。”

寨中聚义厅前的那块空场上,本来是晒谷子的,可此时却跪满了人。

三十六位好汉中剩下的二十九个全都跪在这,另外寨中百余男女老少虽然刚才都躲在自己的茅草屋里,可这会也都被驱赶出来跪在那里。

带领斥候队的队头是疤面赵贵,站在场上的他那疤面很醒目。

“这些人中,那个贼首是个逃兵,手里倒是有两下子功夫的,不过喝了个半醉被我一刀就砍倒了,余下的也是三两下解决,其余的便都跪地求降了。”

罗成目光扫过那些跪在地上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说实话,这些人其实跟罗成家南山村的村民们没什么两样,一样的穿的破破烂烂,衣服打着补丁,面有菜色。

“留着干嘛,全砍了,首级拿回去报功。”一名老兵道。

斥候队教头缺牙老刘倒是笑着道,“咱们都尉可不喜欢乱杀人哩,还是听都尉发落吧。”

军中重首级功,斩首之功赏赐是很多的,也正因为首级功重,所以军中喜欢斩首。比起俘获以及冲锋、跳荡之功,斩首功是个人功劳,同样斩首多,集体也有功劳。

不过罗成确实不喜欢乱杀人。

好生生一条生命,既然已经放下了武器,那就没必要再杀了。留着哪怕做个奴隶,也比死人有用。

“杀俘不祥。”

罗成只能用这个理由来说服大家。

至于内心之中,他觉得人命还是比较重要的,哪怕他们落草为寇,占山为王,如果是在交战之时,他不会松懈,可既然战斗结束,又是另一回事了。

更何况,人命不但是宝贵的,人也是重要的资源啊。

隋唐的奴隶盛行,其中大量的奴隶就是来源于交战的战俘。

“不杀也太便宜他们了,总不能就这样放过他们吧?”

“割掉他们一只左朵下来做为俘获的功绩凭证。”一只耳老张提议,他自己只有一只耳,因此后来打仗的时候,就喜欢割别人的耳朵。

据说有一次,他跟随张须陀在西南平乱,战后打扫战场,他拎了一袋子的耳朵回来,足有上百只。

“士信,你去割。”

老张把罗士信喊过来,因为看中士信的资质,老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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