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元升三年,八月初二,晴。

桂树飘香,楸叶金黄,真正的北风还未横越山脉抵达西京,但这里已经处处都是秋日气息。

傅蕊喜欢秋,因为在她过往的人生中,这是唯一一个未发生过什么事的季节。天色永远浅淡,云终日来去,和任何沉重晦涩无关。

她爱过的人死在春末,她的生父在盛夏离开人间。她的长姐第一次在她面前犯病的时候正是严冬,手臂伏在锦被中,细瘦透白,像雪,鲜血呕出来又灼眼刺目,像六瓣的骨里红。

所谓天潢贵胄、万金之躯,在病痛面前也没什么尊严。长姐的指甲几乎掐进傅蕊肌肤,她听见对方在极度痛苦下,从牙缝中挤出告诫。

“阿蕊,这是一条地狱路,而你不必走。”

傅蕊从此再也见不得白雪红梅的景致。

人们总说,多事之秋,多事之秋,但傅蕊喜欢秋天,譬如此刻。

园中开满了花,丹桂,蔷薇,秋海棠。芳园的主人太怕寂寞,她喜欢无时无刻的热闹,所以这里终年都有鲜花盛开,仿佛永远不败。

不过,今天倒和往日有所不同,有一些人去了红松围场,她的母亲,她的姐姐,而她独留在京中,可以享受一下短暂的自由。

傅蕊站在一树木芙蓉下,捏着张淡青信笺,片刻后,转身步入廊中。

与此同时。

距离西京五百里之外的凤翔县,芦石书院。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

“秋,大水,无麦苗。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

今日的《春秋》已经讲到尾声,少年们辞别老师,提着书袋三三两两行出门,很快,片刻前还充斥着朗朗书声的厅室,逐渐变得安静空荡。

送走最后一个殷勤讨问的学生,郑先生整理好书册,踱步向外。他记挂着灶上煨着的鸡汤,因此走得并不慢。

然而,他锁门转身后,欲迈开的脚步却停住了。

院子里有一个人。

她戴着斗笠,安静地站在那里,背后是爬满了青藤的石墙,一身青衣几乎和绿意融为一片。

郑先生看不清她斗笠下的面容,却能看清她腰上的刀,他没有动,也没有开口。

“甄先生,”墙下的人先说话了,是清亮年轻的女声,“我在等您。”

“你认错人了,”郑先生淡淡地说,“我姓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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