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汤姆摸了把自己头上给汗浸湿的头发,又出门了。

刚才,他把熊光弼打发去,自己一个人粘虫子,捉虫子了。

得,这会得把他哄回家,让叔叔问他几句话。

但是熊光弼可是个熊孩子啊,他的想法一天三变,这会儿就又变了。

现在变成,要提前跟汤姆商议好,让苏樱桃给自己当保姆,他才愿意住在这儿了。

汤姆自己本来也是个熊孩子,要比偷懒,跟人讲条件,可比熊光弼厉害得多,这会儿简直要给这个熊孩子气炸了。

立刻说:“那不可能,我婶儿可是个大干部,怎么可能给你家当保姆。”

“你要不愿意,我就不给钱。”熊光弼梗着脖子说。

汤姆气的不行,毕竟他个头高,现在有150,在小学都是大小伙子,又瘦又小的熊光弼哪是他的对手,一把逮着,就给逮回家了。

“叔,我把熊光弼给你抓来了。”把熊光弼搡进了门,汤姆说。

博士手里有一本《英汉大辞典》,这是他从杏树村带回来的,现在,除了红岩军区的高司令和褚岩,没人知道这本书的存在。

熊光弼额头上满是汗,穿的是跟自己不相衬的,汤姆的小汗衫,胸前还挂个酱油瓶儿,这是现在的孩子们带水,最常用的瓶子,因为博士高,而且看起来凶,倒不敢闹,口水巴巴的站着。

博士屈膝,弯腰在他面,摇着《英汉大辞典》,说:“这本书你肯定见过,你家那个叫孙静静的女士,肯定经常翻这本书,对不对?”

熊光弼看了一下这本书,摇头了,并且说:“没有,我家书很多,但我从来不看书。”

不看书的孩子,博士可不喜欢,皱起眉头,他就问:“为什么?”

“因为,总有别的事情比看书好玩呀。”熊光弼居然说。

其实吧,小时候的熊光弼也挺喜欢翻点书的,毕竟他爸爸可是晚报社的一根笔杆子,而他生母,也是一个很有文化的人,按理来说,他也是遗传了父母的文脉的。就珍妮,虽然不唱歌,但偶尔唱一嗓子,她的音乐天赋是别人比不了的。

汤姆的爷爷,父亲都是书法大家,他自己的书法,从小不用练,就能入门道。

这孩子居然不读书?

其实是这样的,孙静静不喜欢熊光弼读书,他一读书,她就给他喂糖,喂巧克力,追着喂,孩子一被打扰,就懒得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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