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方清芷尚不会天真到以为自己会有能够“惹怒”陈修泽的能力。

她不过是个普通大学生,凑巧撞了陈修泽的眼,说不出好还是坏。好在她不必再忧心被黄老板掠走、更不会再被舅舅舅妈强行逼迫去拍风月片;坏在她也成了自己之前不屑的那种人。

陈永诚仍旧持笔抄写,他倒是乖觉,陈修泽让他做什么,他便乖乖做什么,绝无二言。除却方才那番言论后,待方清芷依旧恭恭敬敬,大嫂,大嫂,他也的确是这样对待的,礼貌,有轻微的戒备心。

方清芷不知他那戒备心从何而来,私下里,她那点出身底细恐怕早就被盘查的一清二楚,她对这家人的了解也仅仅停留在他们肯透露出的那些只言片语中。

方清芷仔细看了那玻璃后的张张照片,果然瞧见那上面陈启光手指完好无损,再后来,陈修泽的照片就少了,他起初的手杖是根木头的,陈启光的手指也变得残缺。黑白变成彩色,几人的衣服也渐渐变得越来越考究,陈修泽的手杖变成如今方清芷看到的这个,银色金属的狮子头,木质杖体。最后一张应是前不久照的全家福,陈修泽坐在最中间,周围是他的几个弟弟妹妹,不变的是手中的手杖。

他是个很念旧的男人。

方清芷忽然觉得有些胸闷,她需要出去透透气。她并非不能适应陌生环境,只是这里的压迫感太过明显。她同阿贤说了一声。

天气有些微妙的变化,大约是前几日那场雨的缘故,空气冷了。

方清芷披上自己的旧外套,说。

“我想出去散散步。”

阿贤问:“您是否想要购物?”

方清芷摇头:“不。”

阿贤仍说:“先生给了我一笔钱,专门用来支付您的账单。”

阿贤虽然凶、虽然脸上有一道骇人的疤痕,但他语调十分温柔,不卑不亢。

好像陈修泽身边都是这样的人,完全瞧不出是那些报纸周刊上提到的、血雨腥风里出来的人。

方清芷说:“我不需要。”

她已披上外套往外走,阿贤紧跟身后,外面的蔷薇开得不算茂盛,花匠正勤勤恳恳地打理着漂亮花枝。剪掉不羁的枝叶,好让养分更多地涌入花苞。方清芷仍旧只穿一件驼色帆布面的球鞋,薄薄一层胶底,走在石板路上,并不是很舒服。她的鞋子就那么三、四双,轮流换着穿,左右没有需要特别出席的场合,她本身也不在意。

她只对司机说,去西边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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