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蒙一直很崇拜利卡萨。

在他眼里,利卡萨虽然冷漠自负不近人情,孤僻寡言不听人话,但他不失为一个“人”。

利卡萨极为强悍,总是冲杀在最危险的区域,也切实消灭了大量妖魔。且,作为功劳最多的人,他却从不计较物资分配的量,要选就选法棍面包磨牙,剩下的全留给了别人。

有利卡萨在的时期,他们没有折损过任何一个觉醒者。平民能吃饱,领地可扩张,妖魔在消失,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利卡萨就是纽约期待的英雄。

也曾是……索蒙认定的救世主。

他坚信有利卡萨在的纽约会成为全大陆最安全的城市,坚信利卡萨再冷,也迟早会感觉到大家对他的善意。或许在未来,利卡萨会走出他心里的冰封堡垒,真正地看一看这个世界。

可惜,一切都是“他以为”。

是他异想天开,是他自作多情,是他愚蠢至极!连物种都不是同一个,连食物链都不是同一条,他凭什么以为恶魔会理解人类?

反倒是人类在处处“理解”恶魔!

一头货真价实的恶魔,究竟是怎么通过觉醒者体检被安置在纽约的?一头不屑撒谎的恶魔,他跟他相处了这么久,为什么就不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为什么?

因为——

“我很信任他,像信任好友一样信任他。”索蒙不过是个少年,在最慕强的年纪遇到一名“英雄”,天真的他交付了全部的信任。

“所以,让我去结束这个错误吧。”

火星与灰烬在风中乱舞,这一刻的索蒙是个男人,再不是少年。他侧头看向纪斯,扯出比哭还难看的笑:“请您不要插手。”

纪斯温和道:“我当然不会插手,这是你的事。不过,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把血泊中的那缕头发捡起来用吧。”

索蒙一愣,不禁凝眸看去。就见脏污处躺着一缕铂金长发,明显是利卡萨的东西。

“他是自负的,看不见弱者,也不会对自己设防。”而高维生命体的发丝是能量的载体,可以给予索蒙一定的保护。

索蒙没有嫌弃,径自捡起长发绑在右腕上。随即冲纪斯一点头,毫无畏惧地全速奔向了战场。

远方,是黑龙与半人马的混战;近处,是少年义无反顾的背影。

传奇生命体的战场是人类能插手的吗?

不是。

可在人类眼里,世界上比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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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祭司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兔九三只为原作者老肝妈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老肝妈并收藏大祭司最新章节第252章 番外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