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有时候真的搞不懂黎铮。

他没见过这么精致、龟毛的男人,哪怕在缝隙里,也打扮得像是在拍时尚大片。一身的伤还要洗头,真的装得很,偏偏还喜欢打毛线。没有哪个爱装逼的男人会打毛线的,他却打得那么悠然自得。

他有毛病。

这是老三对他的第一印象。想当初第一次在怪奇小屋看见他,他就坐在玩偶环绕的客厅里,优雅地烤着火打毛线。

那一瞬间,老三还以为他是屋主。

后来,老三跟他熟了,逐渐认可了他是个人的事实。但人跟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黎铮大部分时候都不是人,他比NPC还NPC。

老三一直觉得,黎铮大概每天照镜子的时候都会被自己帅到吧,像他这样的人能看得上谁?可他突然间就爱了。

此时此刻,黎铮正坐在钟表店的窗边,拿着鹅毛笔,在一本棕色的牛皮手账上写着漂亮的花体字。窗外的时间是混乱的,这家小小的钟表店馆是这混乱的时间河流中唯一的磐石。

这个缝隙,就叫做“混乱时序”。

钟表店里修钟表,也卖一些中古小物件,干花和咖啡。

唯一一个NPC是机械傀儡,头上戴着绅士礼帽,为他们端来了手磨的咖啡,以及一些花瓣。那可以贴在手账上做装饰。

老三对这些都兴致缺缺,他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望着窗外散落一地的时间。时间在走,像是被风暴撕碎了,有些挂在树上,有些流淌在砖缝里。有些是明确的跳动的数字,有些是流转的光晕。

四季的风景在这些时间里变幻,夏日的艳阳和秋日的黄昏一同光顾,而黎铮的笔尖就在这两种光晕的交汇点,不断勾勒成字。

老三百无聊赖地看过去,只见他正写道:

NorshallDeathbragthouwanderestinhisshade,

Whenineternallinestotimethougrowest:

也许是因为这两句太过熟悉,老三将接下来的诗句喃喃念了出来,“Solongasmencanbreathe,oreyescansee,Solonglivesthis,andthisgiveslifetothee……”

标准的腔调,标准的发音,如果不看他那张带着淡青胡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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